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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內重要事項

使用電腦守則

  1. 如欲使用電腦設施,必須出示學生證明文件並填寫《多媒體自學電腦設施使用記錄表》,交圖書館服務生批核,方可使用。

  2. 使用時間:每次使用時間為十五分鐘。

  3. 同學嚴禁通過圖書館網絡發放或瀏覽內容含有淫褻、不雅、暴力、令人反感、誹謗、 恐嚇或歧視成分的網頁;或參與網上遊戲或賭博。

  4. 複製版權作品的行為受《 版權條例 》 限制。使用者使用圖書館電腦設施列印、掃描、 下載和瀏覽互聯網時,必須確保不會侵犯版權。

  5. 使用者不得損壞中心內設施或更改工作站的系統設定。

  6. 設備如有損壞,借用人須照價賠償,並接受處分。